欧盟修订来自日本福岛饲料和食品的进口条件
更新时间:2019-11-13 17:40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19年10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9/1787号条例,对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原产于日本或从日本托运的饲料和食品的进口施加特殊条件,并修订实施条例(EU)2016/6。
据条例,在福岛县沿海水域捕获或收获的部分鱼类和渔业产品,无论出口至欧盟的任何地方,应附有欧盟要求的声明和一份分析报告(包括取样和分析结果)。本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据条例,在福岛县沿海水域捕获或收获的部分鱼类和渔业产品,无论出口至欧盟的任何地方,应附有欧盟要求的声明和一份分析报告(包括取样和分析结果)。本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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